浩丰科技(证券代码300419)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处680万元罚款。此前,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证监会《立案告知书》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。
经查明,浩丰科技违法的事实如下:2020年,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,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,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,并收取固定利息。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,涉嫌虚增 2020年度营业收入 7,312.85万元,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.43%,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另外,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,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,信息披露不准确,被北京证监局于7月30日出具警示函。
湖北金楚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表示,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,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。
宋军律师提示索赔条件: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股民均可参加索赔:(一)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买入浩丰科技,并于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;(二)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买入,并于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(该收盘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均可)。
声明:关于可索赔条件的分析判断,仅代表股卫士宋军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,供投资者诉讼维权参考,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,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索赔所需证据材料:1.身份证复印件;2.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(证券营业部盖章);3.涉案股票对账单(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,证券营业部盖章)。
【特别提示】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,获赔前不收费,符合条件的股民尽早报名参与,不要错过索赔时机。关注微信公众号“股卫士”,查看索赔流程并办理索赔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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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宋军律师 电话:18871869233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