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泰环保(证券代码603797)2024年9月7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拟共处1260万元罚款。此前,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分别于2024年4月29 日、2024 年7月2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《立案告知书》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经查明,联泰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一、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二、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、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三、联泰环保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金楚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表示,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,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的佣金和印花税。
宋军律师分析指出,根据相关规定,结合联泰环保虚假陈述实施揭露具体情况,初步判断可索赔投资者范围为: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联泰环保,且在2024年5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。
投资准备的证据材料:1.身份证复印件;2.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(证券营业部盖章);3.涉案股票对账单(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,证券营业部盖章)4.获赔前无须支付律师费。后续事宜由律师处理,本人无需出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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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宋军律师 电话:18871869233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