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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投控股投资者索赔诉讼征集

文投控股(*ST文投600711.SH)9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9月13日收到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拟共处460万元罚款。此前,公司2024年5月9日晚间公告披露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。

 

【索赔事实依据】经查明,文投控股涉嫌违法事实如下:1、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;2、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、仲裁事项。文投控股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八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第十项、第十二项,以及《信披办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第四项、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。此外,因公司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、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、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,北京证监局9月13日对文投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对主要责任人王森、熊依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 

【索赔法律依据】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,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。

 

【索赔条件提示】宋军律师分析指出,根据相关规定,结合虚假陈述实施揭露情况,初步判断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为:2021年1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买入文投控股,且在2024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。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,可报名参加索赔。

 

【索赔证据材料】所需证据材料:1.身份证复印件;2.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(证券营业部盖章);3.涉案股票对账单(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,证券营业部盖章)4.获‬赔‬前‬无‬须‬支‬付‬律‬师费。后续事宜由律师进行处理,本人无需出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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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宋军律师  电话:18871869233